「房稅輕鬆懂」綜所稅
2012年05月02日更多專欄文章
【葉思含╱台北報導】報稅季節來到,租屋族別忘記可以申報房租租金支出扺扣綜合所得稅,只要租屋族未將房屋做為營業用或執行業務,且租屋者為納稅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便可申報,最高可扺扣12萬元。
租屋族申報時,需備妥載明房東與房客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、租金金額的租賃契約書,以及房租付款證明影本,或足以證明匯入房東帳戶的存簿影本、匯款單存根,每人每年有最高12萬元的綜合所得稅扺扣額。另外,若子女住在學校宿舍,父母也可憑藉繳費收據申報。
宜先和房東溝通
許多房東在租屋契約上載明「不得申報租金扺扣所得稅」企圖逃漏稅,要求房客不得報稅,但租金報稅是房客應有權利,因此無論是口頭或書面約定,皆無法律效力。
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表示,很多租屋族以為要入戶籍才能夠申報,其實寫切結書表明自住、願意負擔法律責任也可。而租屋族申報租金支出前,應先和房東溝通,避免發生糾紛或房東不再續約,建議在簽立租賃契約時,最好還是到法院或民間單位公證。
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,房東記得申報租賃所得稅,若因房客申報後,房東被稅捐機關查獲未申報,恐面臨罰鍰問題。房東申報時可列舉合理必要損耗費用,如折舊、修理費、地價稅、房屋稅等,或以租金收入43%為必要費用標準扣除額,可自行衡量選擇。
租屋報稅 注意事項
●房客
◎不能同時扣抵購屋自住貸款利息支出
◎契約上若有「不得申報」等相關條文,於法無效,仍可申報扣抵
●房東
◎必要損耗費用可自行列舉,或以租金收入的43%標準扣除額
◎若未申報經查獲恐遭罰鍰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